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吕建凤的博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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说说常识:“企业家的使命是创新”是一个错误的理念  

2017-12-16 10:24:13|  分类: 默认分类 |  标签: |举报 |字号 订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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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    什么是企业?从百度上搜来的解释是【企业一般是指以盈利为目的,运用各种生产要素(土地、劳动力、资本、技术和企业家才能等),向市场提供商品或服务,实行自主经营、自负盈亏、独立核算的法人或其他社会经济组织。】简单地说,企业就是通过对资源的组织与配置、运用,实现财富增值的经济组织。
        也就是说,企业的定义内涵中,不包括其他的东西,当然也就不包括创新在内。
        理由很简单,创新不一定导致财富增值:互联网是创新吧?在上世纪五十年代就已经被创造出来了,直到上世纪八十年代才成为了企业获取利润的手段。
        没错,按照熊彼特的定义,不能或者还没有创造企业利润的发明创造不应该被叫做创新。于是互联网虽然在上世纪五十年代就已经有了,但是只有到了上世纪八十年代以后,才可以被叫做创新。
        可是就算到了上世纪八十年代,互联网被企业当做可以盈利的手段,也只有在发达国家才行。在大量的不发达国家里是不可能实现盈利的。就像机器人只能在工业社会里才能为企业创造利润;在农业社会里就不能。按照熊彼特的定义,机器人在发达国家是创新的表现,在不发达国家就不是创新了。那么在世界上该叫创新呢,还是不该叫创新呢?
        所以,熊彼特的创新定义在逻辑上是错误的。
        事实上,企业不过是把创新成果当作了资源配置的内容,与运用的对象。如果配置的好,运用得恰当,就会给企业带来利润;相反,即使是最先进的创新成果,在有的环境下被企业运用之后获得了巨额利润,也就是按照熊彼特的定义,确实是创新的表现了,也可能在另外的企业因为运用的环境不对而造成亏损。
        很明显,同一个创新成果,在有的企业运用下获得了利润,而在有的企业的运用下产生的却是亏损,问题不在于这个成果是不是创新的表现,而在于企业对创新成果的运用是否合适,也就是企业的资源配置是否正确。与被配置的资源是不是创新的表现无关。
        从上面对于事实与与逻辑的分析,我们可以认定,熊彼特把经济效益当作创新定义的必要内涵,是错误的。
        至于他把创造企业经济效益与创造价值等同,就更是西方经济理论中错误思维的结果。
        因为人类社会需要的,不是创造价值,而是通过努力提高生产力水平,降低乃至于消灭资源的稀缺性,也就是降低乃至于消灭价值,以尽可能降低乃至于消除人类在获取与消费资源的过程中,必须付出的代价。
        于是我们知道,企业创新不创新不要紧,要紧的是合理配置资源。因为只有合理配置资源,才能够让企业获得利润。
        企业需要的不是创新,那么企业家需要的当然也不是创新——他需要的只是合理配置资源的能力。而符合利润要求的资源配置模式,或者企业经营理念,也都是资源的重要构成内容。这些资源内容可以是创新的成果,也可以不是。用不用创新的成果,以是否能够为企业带来利润为准。
       一些人鼓吹企业家精神,为的是要求特别保护企业家。为此把创新、进取当做了企业家的精神内涵。
        如果创新与进取确实是企业家特有的本质属性,那么,企业家就确实是必须特别保护的群体。可是问题在于,把创新与进取当做企业家精神的内涵,不过是忽悠人的做法。因为创新与进取,是人类在没有企业家的时候就有的。
        原始社会是没有企业,当然就企业家的。是那个时代一些杰出人物的创新与进取,引领人类通过提高生产力,摆脱了资源极度稀缺的环境,进入了经济社会。在这之后,才有了企业与企业家。因此,创新、进取精神不是企业家的特有属性。
         什么是企业家?企业家就是通过有效配置资源,实现资本增值目的的人。古代的企业家,还必须通过雇佣劳动力,才能够实现资本增值的目的,而现代的企业家甚至不需要直接购买劳动力,就可以通过调动与配置资源,在市场上实现资本的增值目的了。因此今天的企业家与一般人的分别,仅仅在于,是不是公司老板。
        创新与进取精神,不是企业家才有的属性,而是其他任何职业者都可能有的属性。工人农民都可能有这样的属性。
        而且通过创新进取获得成功的人,往往会成为企业家——当然也可以不成为企业家,而只是资本家。
        企业家即使没有创新进取,只要仍然可以为资本赚取必要利润率水平的利润,也可以继续当他的企业家。相反,如果创新进取的结果,是资本的损失——创新的经济风险很大,这是很有可能的,就会当不成企业家了。所以,如同其他任何职业者一样,创新进取并不是企业家这个职业的本质条件。
        成功的企业往往离不开对于创新成果的运用——记住这里说的是“成功的企业”,与“往往离不开”。也就是说,没有对于创新成果的运用的企业也同样是企业,并且也往往可以成功。并且上面分析过,创新成果的运用如果不符合环境的要求,也可能导致亏损,乃至于使得企业破产。
       特别说说,说“企业家的使命是创新”是一个错误理念,并不是说作为企业家的人不应该创新,更不是说作为企业的职员不应该创新。创新是人类社会进步的动力。每个人都应该努力、并且也能够创新。我只是说创新与企业家的使命无关。不要把企业家抬举到特别高的社会位置上。
        有一种说法,说优秀的企业家可以通过创新创造市场需求。这种说法是错误的。
        首先,需求是人们从边际效用规律产生的市场现象,不是任何人能够创造出来的。任何创新的结果,都只有适应了这个需求才会有价值。从逻辑上说,如果需求可以被创造出来,企业家就成了救世主,世界上就应该不会有经济危机了。以为企业家可以创造出需求,是蔑视市场的表现。
        其次,创造新产品应该是科技人员的职能。即使是身为企业家的人创新出了产品,那也只证明这个人同时具有企业家与科技人员两种身份而已。依然不能说是企业家创新出了产品。就好比科技人员也可以成为企业家,不能因此把科技人员与企业家混同一样。
        当然企业家也有特定的创新的空间。企业家特定的创新空间在交易方式与管理模式两方面。
        企业家既可以通过创新交易方式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率,也可以通过创新管理模式,提高企业的行为效率。这两种创新才是企业家特有的创新内容。
        但是上面分析过了,创新成果并不一定为企业带来利润。而企业与企业家的本质职能,只在于创造资本利润。所以企业与企业家的特有的创新,也不构成“企业家的使命”内容。理由很简单:没有为资本赚到利润,就是没有达成使命。如果你的创新成果导致资本亏损,你的企业会破产,你这个企业家也只好当不成。
        企业家与其他职业者唯一不同的本质区别,就是必须为资本谋取利润。其他的职业者虽然也可能为资本赚取利润,但并不是说没有为资本赚取利润,就不能成为本职业的从业者。
        作为工人,有的人也许同样要为自己的资本增值而努力,但是即使亏损了,也不影响他是工人。企业家如果不能为资本获取必要水平的利润,就不配被称为企业家了。而且也多半会被解聘。
        或许有人会说,工人不能为资本赚取利润,企业就会将他开除,也就当不成工人了。但事实是,工人只会因为工作效率低而被开除。企业不会将工作效率高的工人开除。但是工人工作效率高,只是资本获得利润的条件之一,并不意味着一定能赚到利润。工人工作效率低,也不影响企业因为别的原因而赚到利润。所以,不可能是工人没有为资本赚到利润而被开除。
        企业家不过是人类进入必然经过的经济社会阶段中的一种特殊职业,与其他职业一样,有它存在的必要性。人们不应该看不起这个职业。但是也不应该因为社会必须有这个职业,就把它当做需要特别推崇的群体。而且应该明白的是,它不过是特殊环境下客观规律的产物,环境变化以后,它也会在客观规律作用下消失。
        把客观规律决定的现象当作伦理的要求来特别推崇,是一些经济学者的共同误区:有把利己当做伦理道德的;有把交易当做伦理要求的。
        其实利己不过是人类精神本质中从动物界带来的本能,交易是人们为了满足本能的资源占有要求而产生的现象。这两种行为都会随着生产力的进步导致资源稀缺度的降低,而逐渐淡化、消失的。原始社会只有交换而没有交易;当资源稀缺度趋于零的时候,连交换也不会有了——需要交换阳光与空气吗?更不会需要交易了。
        企业家就是适应市场交易活动而产生的。也就是说它的产生与人的本能要求是不可分割的。
        本能要求不是伦理。狗本能地叫,是规律现象,不是应该的现象。人类应该的是自由博爱,是意识的结果。是人类通过不断用创新与进取,促进生产力进步,实现资充沛,让本能要求趋于消失的过程。
        企业家的行为会导致社会财富的聚集与垄断,也会导致资源稀缺度降低进程的受阻。虽然有顺应人的本能要求,促进生产力进步的作用,也是导致社会资源分配不公平的推手。需要特别推崇吗?
        牵强附会地把创新与进取当做企业家的精神内涵,从而忽悠人们要特别优待企业家的人,都是鄙视底层民众的人。一些已经身居社会较高地位的公知们这么忽悠社会,有利于他们进一步获得资本的青睐,作为底层民众成员的一些愤愤们,也跟着公知们叫喊,完全是自我鄙视的表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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